瑜伽卷三云:「欲云何?謂於可樂事,隨彼彼行,欲有所作性。」又云:「欲作何業?謂發勤為業。」這兩段文字的意思是:甚麼是欲?對於喜愛的事情,追逐著它,希望有所作為;欲有甚麼活動?以發起勤勞為活動.也就是說,如果有了欲望,就會勤勞的去追求某項事物,不論所追求的是有形或無形的.
在此附帶提到一點,欲在佛法之中,可區分為善法欲與惡法欲,善法欲是允許的,例如,想要布施、持戒、升天、解脫、成佛等等的欲望.不過,惡法欲是需要去除的,例如財色名食睡、色聲香味觸,或是說名利權勢位等等的追求.
下面再舉幾個經論的文字供大家參考:
唯識論五曰:「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俱舍論四曰:「欲謂希求所作事業。」
大乘義章七曰:「染愛塵境,名之為欲。」
雜阿含經云:「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
增一經云:「欲生諸煩惱,欲為生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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