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 星期二

既得受天樂,若不行放逸,從樂至樂處,後必至涅槃

《正法念處經》卷23:
天子入已,鳥名天音,天同業生,天善業故,即說頌曰:
若有人能作,愛樂之善業,
彼人業果報,成就極端嚴。
既得受天樂,若不行放逸,
從樂至樂處,後必至涅槃。
一切樂無常,要必終歸盡,
莫受此天樂,以為自歡娛。
此天樂無常,壽盡必退沒,
既知此法已,常求涅槃道。
一切法皆盡,高者亦當墮,
和合必有離,有命皆歸死。
三界諸眾生,現在及未來,
生者必有死,無有法常者。
譬如日出沒,一切人皆見,
一切生亦然,死法常現前。
如是知諸法,一切皆生滅,
莫行放逸心,放逸過毒害。
謹慎不放逸,是處名甘露;
若行放逸者,是名為死句。
若不放逸者,常得不死處;
若行放逸者,常趣於死路。
若人行放逸,如毒亦如火,
行放逸眾生,命終至苦處。
若人不放逸,所至應敬禮,
能至寂滅處,永離諸放逸。
一切樂皆盡,愚者不覺知,
至於臨終時,一切皆忘失。
若人自愛身,應修行善業,
修行於法樂,如佛之所說。
一切皆無常,後則致大苦,
佛因實諦故,為諸眾生說。

時天聞鳥說是偈已,心自思惟,其心醒了,念宿命果,少離放逸,知足光明,持其心意不貪五欲、不行放逸。不久心動,復著五欲,受五欲樂,乃至愛善業盡,從天還退。若無惡業,不墮地獄、餓鬼、畜生,得受人身,不遭王難,常受快樂,不值眾惡,以餘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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