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癡」(又稱無明)是根本煩惱之一,為一切煩惱的根本。
癡所引發的煩惱遍布於不同法數中,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根本煩惱:癡本身即為六大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不正見)之一,在經典中又常稱為「無明」。
2、大隨煩惱:由癡衍生出的遍行性煩惱,共八種:
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3、不善地法(無慚、無愧):無慚、無愧是以貪、瞋、癡的成分為體,於過惡不羞恥、不知恥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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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癡」(又稱無明)是根本煩惱之一,為一切煩惱的根本。
癡所引發的煩惱遍布於不同法數中,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根本煩惱:癡本身即為六大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不正見)之一,在經典中又常稱為「無明」。
2、大隨煩惱:由癡衍生出的遍行性煩惱,共八種:
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3、不善地法(無慚、無愧):無慚、無愧是以貪、瞋、癡的成分為體,於過惡不羞恥、不知恥的煩惱。
具體屬於貪心範疇的煩惱可分為以下幾類:
1. 根本煩惱(Root Afflictions)根本煩惱是所有煩惱的根本,其中與貪相應的有:
貪(Attachment): 指對順境、可愛的境界產生強烈的執著、愛染與貪戀,無法放下。
慢(Arrogance / Pride): 雖然獨立為一種根本煩惱,但在唯識學中,慢心往往是由「貪」作為基礎——因為對自我的才華、財富或地位產生貪著,進而衍生出高傲、輕視他人的心理。
2. 隨煩惱(Secondary Afflictions)隨煩惱是跟隨根本煩惱而起的枝末煩惱。由「貪」所直接引發或與貪同類的隨煩惱包含:
慳(Stinginess): 對於自己的財物或佛法吝嗇,貪戀執著而捨不得布施、分享。
憍(Haughty / Elation): 因貪著自身的身世、容貌、才華等優勢,而自我陶醉、洋洋得意,進而產生傲慢。
諂(Flattery / Deceitfulness): 為了達到自己貪求的利益或名利,內心諂媚、曲意奉承他人。
誑(Deception): 為了掩飾自己的過失或貪圖名利,使用虛假的手段欺騙他人。
貪欲(屬於「大隨煩惱」的散亂、掉舉等): 促使心念無法安定,持續不斷向外攀緣追求。
一、瞋:對有情眾生或事物產生憤怒、憎恨、怨恨的心理狀態,進而損害身心。唯識學指出其僅存在於欲界,色界與無色界則無此煩惱。
二、隨煩惱(五支)由根本煩惱「瞋」所引發的細分附屬煩惱,包含中隨煩惱的「無慚」、「無愧」與大隨煩惱中的五種狀態:
1、忿(大隨煩惱):因遇見不順心的人事物,立刻勃然大怒、暴躁衝動。
2、恨(大隨煩惱):忿怒過後,心中懷恨不忘、結怨在心,常思報復。
3、惱(大隨煩惱):回憶過去的怨恨,進而產生懊惱、身心煩悶,言語暴躁刻薄。
4、害(大隨煩惱):內心懷有損害、惱亂他人的惡意與暴力傾向。
5、嫉(大隨煩惱):因見他人才能、名利等比自己好,而產生嫉妒、心生不快。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若不說法者,愚智雜難分,
此愚此智慧,無由自顯現,
善說清涼法,因說智乃彰,
說法為明照,光顯大仙幢,
善說為仙幢,法為羅漢幢。」
意思是說:
「如果不講說佛法的話,那麼愚痴與智慧就會混雜難分,
而愚痴與智慧,它們是不會自己顯現的,
假如把清涼的佛法講說的很好的話,那麼智慧就會彰顯出來,
而講說佛法就好像是燈光明照,能把聖智者的標誌光顯出來,
佛法講說得好就像是聖者的標誌,而佛法呢就是解脫聖者的標誌。」
現存漢譯雜阿含經,雖屬"說一切有部"的誦本,但現今欲求得佛陀說法當時的原本,已屬困難,研究者只能在有限的文獻之中,盡力釐出接近佛陀當時說法的內容,而印順法師所編的雜阿含經論會編是一部很有學習價值的教典,在其中可以了解到佛說雜阿含經最核心的教法與建立佛法的正知見(因為在此經中也安插了相對應的瑜伽師地論的論文內容,方便學者學習故)。
在閱讀此會編時,建議從會編上冊的作者序開始閱讀,可能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對於經文(與論文對讀)前的整編內容(共74頁),會感覺到有些不知所云,不容易了解,但若能耐下心來慢慢閱讀,多閱讀幾遍,就會開始對佛法(甚至說對佛教)有了正確與接近真實的了解與認識,這對信佛學法修行是很有幫助的。
祝福有心者,法喜充滿,福慧日增!
修學佛法,有其次第,違越次第,雖有所得,也不踏實。佛教的學派,雖說很多,要不出於大小乘,小乘是大乘的根本,大乘是小乘的發展,小乘之於佛教,猶木之有根本,一切花葉果實,都從此而發源。這,從思想的演變上,從人事的弘揚上去觀察,都可明白看出。所以研究佛法,首當研究小乘。---摘錄自演培法師之俱舍論講記
「若人多貪求, 積財無厭足,如是狂亂人,名為最貧者。
王恒多賦稅, 橫罰無過人,愛著於國城,不觀來世業。
於世得自在,不能蔭群生,見諸貧苦人,曾無憐愍念。
耽染於女人,不懼於惡道,邪亂未常覺,豈非貧窮者?
若人知淨信,歸依佛法僧,於身及命財,常念不堅固。
知不堅固已,於彼不迷惑,能於身命財,永得常堅固。
若能勤念住,樂於不放逸,彼人名富貴,善財常安樂。
如火焚燒時, 不厭於林樹,王今亦如是,貪愛無厭足。
水不厭於雲,海不厭於水,王今亦如是,何有厭足時。
日月常巡歷, 不厭於四方,王今亦如是, 終命無休息。
如火焚燒時,不厭於草木,智人亦如是,未甞不行善。
如水不厭雲, 如海不厭水,智人亦如是,不厭善增長。
王位雖自在,畢竟歸無常,一切皆不淨,智者應捨離。」
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 ; 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
於諸境界,不受,不取,不住,不計於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
於此,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見如來所說。
所以者何 ? 如實正觀世間集,如實正觀世間滅。
《別譯雜阿含3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昔所有一夜叉,形狀甚小,顏色鄙惡,身形又黑,人不喜見,坐帝釋座上。爾時,三十三天見是夜叉坐於釋處,皆大瞋忿,種種毀罵。爾時,夜叉惡相漸滅,善色轉生,漸漸長大。諸天罵詈,瞋恚轉多,夜叉遂復身形長大,顏色鮮盛。諸天相將至帝釋所,白帝釋言:『有一夜叉,極為醜陋,身形甚小,坐帝釋處。我等諸天,盡共罵詈,而夜叉子顏色轉好,身形漸大。』帝釋語言:『有是夜叉,得諸罵詈,形色轉好,名助人瞋。』爾時,帝釋還向坐所,偏袒右肩,手擎香爐,語夜又言:『大仙!我是帝釋,我是帝釋。』三自稱名,夜叉轉小,形色轉惡,於是消滅。帝釋還復帝釋坐,告諸天言:『自今以往,莫生瞋恚。若有惡對,慎莫加瞋。』即說偈言:
「『若他來侵欺,莫還侵欺彼,於來侵害者,皆生於慈心。無瞋無害者,常應親近之,彼即是賢聖,亦賢聖弟子。諸有瞋恚者,為瞋山所障。若有瞋恚時,能少禁制者,是名為善法,如轡制惡馬。』」
佛告諸比丘:「帝釋居天王位,受諸欲樂,猶能制瞋,又常讚嘆禁制瞋者,況汝比丘,信家非家,出家入道,剃除鬚髮,被服法衣,而不制瞋,讚離瞋者?是故比丘,當如是學。」
爾時,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勤首菩薩言:「佛子!佛教是一,衆生得見,雲何不即悉斷一切諸煩惱縛而得出離?然其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欲界、色界、無色界,無明、貪愛,無有差別,是則佛教。于諸衆生,或有利益?或無利益?」
時,勤首菩薩以頌答曰:
「佛子善諦聽,我今如實答,或有速解脫,或有難出離。若欲求除滅,無量諸過惡,當於佛法中,勇猛常精進。
譬如微少火,樵濕速令滅,於佛教法中,懈怠者亦然。
如鑽燧求火,未出而數息,火勢隨止滅,懈怠者亦然。
如人持日珠,不以物承影,火終不可得,懈怠者亦然。
譬如赫日照,孩稚閉其目,怪言何不睹,懈怠者亦然。
如人無手足,欲以芒草箭,遍射破大地,懈怠者亦然。
如以一毛端,而取大海水,欲令盡乾竭,懈怠者亦然。
又如劫火起,欲以少水滅,於佛教法中,懈怠者亦然。
如有見虛空,端居不搖動,而言普騰躡,懈怠者亦然。」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法首菩薩言:「佛子!如佛所說:『若有衆生,受持正法,悉能除斷一切煩惱。』何故複有受持正法而不斷者?隨貪、瞋、癡,隨慢、隨覆、隨忿、隨恨、隨嫉、隨慳、隨誑、隨諂,勢力所轉,無有離心。能受持法,何故複於心行之內起諸煩惱?」
時,法首菩薩以頌答曰:
「佛子善諦聽,所問如實義,非但以多聞,能入如來法。
如人水所漂,懼溺而渴死,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人設美膳,自餓而不食,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人善方藥,自疾不能救,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有生王宮,而受餒與寒,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聾奏音樂,悅彼不自聞,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盲繢衆像,示彼不自見,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譬如海船師,而於海中死,于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如在四衢道,廣說衆好事,內自無實德,不行亦如是。」
南本《大般涅槃經》,有一譬喻,如卷九說:
「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賣與餘牧牛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賣與近城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賣與城中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詣市賣之。……取已還家,煮用作糜,無復乳味,雖無乳味,於苦味中猶勝千倍」。
活用這一譬喻,來說明佛法的長期流傳,集成不同聖典,倒是非常適合的。佛法,如牛乳一樣。為了多多利益眾生,不能不求適應,不能沒有方便,如想多賣幾個錢,而加上水一樣。這樣的不斷適應,不斷的安立方便,四階段的集成聖典,如四度加水去賣一樣。終於佛法的真味淡了,印度的佛教也不見了!雖然這樣,佛法的「世間悉檀」,還是勝於世間的神教,因為這還有傾向於解脫的成分。佛法在流傳中,一直不斷的集成聖典,一切都是適應眾生的佛法。
(摘錄自印順法師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從這四處而傳來的經律,大家不應該輕信,也不要隨意誹毀。要「依經、依律、依法」——本著固有的經與律,而予以查考。本著佛說的法(義理),來推求他是否與法相應。這樣的詳加論究,結論是:與經律(文句)相合,與法(義理)相合的,讚為真佛法,應該受持;否則就應棄捨他。這一取捨——承受或不承受的標準,實就是一般所說的「佛語具三相」:一、修多羅相應;二、不越(或作顯現)毘尼;三、不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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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涅槃後,佛教界到處傳誦佛說。由誦經者結集經,持律者抉擇律,論法者論究法,經律(論)才逐漸形成。在「四阿含」及「律部」原型凝定,為教界所公認後,仍不斷的傳誦,於是部派的聖典,呈現了組織的,內容的,文句的種種差別。經與律,是經不斷的結集而完成的,並非如傳說的那樣,最初結集就一切完成了。
(摘錄自印順法師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原始佛教」初階段,離佛不遠,對佛法是有一種明智合理的看法。佛法不只是說的,也不限於佛的。所以《阿含經》集錄了佛弟子所說,連佛滅後弟子所說的,也集錄起來。
(摘錄自印順法師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從佛的自證心境,表現出來,化導人類。在家出家的佛弟子,依佛的教導而修證,證入佛陀自證的境地。本著自己的理解與體驗,或表示自己的悟解,或為了化導而表達出來,都就是佛法。徹底的說,根源於佛陀,而表現於世間的,不只是佛的三業德用,也是佛弟子們的清淨三業。佛法是具體的,活躍於人類面前的。以佛陀為根本,僧伽為中心,統攝七眾弟子,而展開其覺化,淨化人間的救世大業。這就是用文句來集成聖典的來源。
(摘錄自印順法師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一般的說,聖典是佛法,源於佛陀的自證,而為人宣說出來。其實,佛法不只是口說的。佛法的根源,當然是佛陀的自證。屬於佛陀自證的境地,是無可論究的。從佛的自證境地,而成為世間的,為人類所信、所知、所學習的,一定要經「表達」的過程。檢討聖典的內容,有教說,有制度,有佛的生活實況。教說,是佛所宣說的,是佛的「言教」。法制,部分是當眾宣布制定的;部分是佛的生活軌範,成為大眾的楷模,這裡面就有「身教」(還有佛的事跡,也不用佛說,而為當時所知而傳說下來的)。佛的「身教」、「言教」,從佛的內心而表現出來。內心流露出來的,如佛的氣象、精神,使人直覺到偉大而信心勃發;那種「目擊道存」,「無為而化」的教化,經律中多有記述,這不是「身教」、「言教」所能概括的。如來的身口意——三業大用的示現,約特殊的事例,稱為「三業輪」(三示導)。這表明佛陀的教化,是佛的三業德用,呈現於人類,誘導人類趨入於佛法。佛法,那裡只是口舌的說教呢!
(摘錄自印順法師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