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 星期日

樂果從因生,生已即隨減,彼有漏樂因,不修不增長

《諸法集要經》卷10:

樂果從因生,生已即隨減
彼有漏樂因,不修不增長
於樂不生著,此爲離貪者
善越三有海,能到於彼岸
又彼有漏樂,剎那不久住
是故當遠離,勤求不動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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