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 星期三

醫病的關係與責任歸屬

一般來說,病人的病,去求醫用藥時,正確的判定病情,與開出有效的藥方,是醫生的責任沒錯。

但是,病人沒接受醫師的囑咐,與正確的服用藥方,以致病情沒改善,甚至加重,這個部分,就是病人的責任,與醫生和處方無關,這是病方與家屬,和其他一切的關係人,必須理解的,不可混淆責任歸屬,而致把責任全歸醫方,或指責處方無效,這是不理智的,也是不合情理的。

這種道理,在佛教裡頭,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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