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 星期四

佛法的特質,在於佛陀的「原始教導」

失去此「原教」,即失「佛法」之為「佛法」,而與他宗教或哲學無甚差異,不然,佛教即失異於他宗教之特色也。

在印度如此,在世界其他地區亦如此。

當然,時代的腳步從無停歇時,佛教亦應亦步亦趨的適應,即使如此,「原教」的本質終不可忘失,否則佛法自有的自利利他的功能,終將因逐日淡化而與他宗教與哲學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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