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為「因思維」而「感受」的,和「離思維」而「感知」的。
第一種,因思維而感受的,例如佛陀所說的「六念法」-即念佛、法、僧、戒、施、天六種法。當一個人在內心之中憶念這其中的任何一法,並思維其法義與功德時,此人內心即因此而感染到此法義與功德善法的「作用」在其內心之中產生,此人因而轉化為正面(向)的狀態,而負面(向)的心理影響「當下消失」。
第二種,因離思維而感知的,例如我人的內心作用,在佛法上說是「念念相續」的,假如有人因練習禪修而明了到其相續的狀態,進而能感知到其心的離思維狀態時,即知一切相(像)起於「心」,而「心」生滅無常,「相(像)」當亦生滅無常,因此了知離卻「相對思維」處即究竟,亦無善惡、生死等等的求取與厭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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