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上一篇繼續介紹飲酒戒,什麼叫作酒?《四分律》中說:「酒者,木酒(果汁酒)、粳米酒、餘米酒、大麥酒、茗有餘酒法作酒者是。」
如何算是犯飲酒戒?《四分律》中說:「酒色、酒香、酒味,不應飲;或有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應飲。」中說:「飲酢酒、甜酒、若麷、若糟、一切能醉人者,隨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飲者不犯。」《根本薩婆多部律攝》中說:「酒變成醋,飲不醉人。」無犯。但是《四分律》中說:「以酒為藥,若以酒塗瘡,一切無犯。」但是這個必須是醫生的處方,不可以自作主張,假藉以酒為藥,而實際是為享受飲酒之樂。不然的話就是咽咽犯可悔罪。(波逸提,譯為「墮罪」)
飲酒的罪報很可怕,《四分律》中說有十過,第十過是「身壞命終,墮三惡道」;另外有三十六失(見《四分律》及《分別善惡報應經》),可以知道酒是飲不得的。
(二)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飲料。
(三)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則一咽,犯一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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