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幾個月開始在住處附近散步運動,步行的距離單程約四公里,路途多半是鄉間的產業道路,兩邊的住家並不是很多,但是卻有蠻多的流浪狗,老狗、青壯年狗、青少年狗、小狗,一家老小狗,懷孕待產狗都有。雖有善心人士發善心沿途餵養或收留,並將可以抓到的母狗帶去結紮,不過,被棄養的狗兒仍然在繼續的增加,最近二個月來沿途又有四隻小狗和一隻老狗被棄養。如果棄養的情形不改善的話,流浪狗的問題應該會持續的嚴重下去。
因此,筆者藉此個人的部落格呼籲諸位看我文章的台灣讀者,共同勸導你認識的人,如果有養寵物的話,既然養了就盡量克服萬難養它到老死為止,如果實在無法養了,也要找到認養人來繼續養它,不要棄養,不然大環境中的流浪狗的問題是無法改善的。
佛法是教導佛弟子要救生與護生,對於一切有生命的動物不可以殺害,如果遇到生命遭受威脅的動物要加以救濟。不過,並不表示說佛教徒可以養寵物,佛教徒是不可以養寵物的,因為修行菩薩道的行者是要救度六道眾生,解脫生死輪迴的苦難的,怎麼可以把要救度的對象養來當成自己寵愛的玩物呢。不過,如果是因為救生的原因而收養的話,是被允許的,不過,被收養的動物仍然不是寵物,而是被救度的對象,因此,應該餵食素食,並試著給它們聽佛號或誦經的聲音檔,或許被收養的動物之中,有的是可以被度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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