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狗兒被棄養變成流浪狗的情形似乎蠻嚴重的

筆者最近幾個月開始在住處附近散步運動,步行的距離單程約四公里,路途多半是鄉間的產業道路,兩邊的住家並不是很多,但是卻有蠻多的流浪狗,老狗、青壯年狗、青少年狗、小狗,一家老小狗,懷孕待產狗都有。雖有善心人士發善心沿途餵養或收留,並將可以抓到的母狗帶去結紮,不過,被棄養的狗兒仍然在繼續的增加,最近二個月來沿途又有四隻小狗和一隻老狗被棄養。如果棄養的情形不改善的話,流浪狗的問題應該會持續的嚴重下去。

因此,筆者藉此個人的部落格呼籲諸位看我文章的台灣讀者,共同勸導你認識的人,如果有養寵物的話,既然養了就盡量克服萬難養它到老死為止,如果實在無法養了,也要找到認養人來繼續養它,不要棄養,不然大環境中的流浪狗的問題是無法改善的。

佛法是教導佛弟子要救生與護生,對於一切有生命的動物不可以殺害,如果遇到生命遭受威脅的動物要加以救濟。不過,並不表示說佛教徒可以養寵物,佛教徒是不可以養寵物的,因為修行菩薩道的行者是要救度六道眾生,解脫生死輪迴的苦難的,怎麼可以把要救度的對象養來當成自己寵愛的玩物呢。不過,如果是因為救生的原因而收養的話,是被允許的,不過,被收養的動物仍然不是寵物,而是被救度的對象,因此,應該餵食素食,並試著給它們聽佛號或誦經的聲音檔,或許被收養的動物之中,有的是可以被度化的。

話說回來,個人覺得解決流浪狗問題的最佳方法是由政府訂定相關法規來管理寵物的飼養,例如,從源頭就加以規定,每一隻動物出生時都要有身分證明,購買者或認養者的資料要登記記錄下來,以便追蹤,若有狗兒或其他動物走失或被丟棄了,才可以循線找到主人把它帶回去,甚至若有需要,也可考慮對惡意遺棄的主人給予罰款,以便改善流浪動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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