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五眼

眼,在這裡是指照明、察見的意思。瑜伽師地論云:能觀眾色,故名為眼。眼是總名,從作用上來分別,則有五種。

〔一、肉眼〕,肉眼者,假父母氣血所成也。即人中能見之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內不見外,見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因有物質障礙的緣故也。

〔二、天眼〕,天眼者,是說諸天因報得、因修禪定而得者也。此眼遠近前後內外晝夜上下皆悉能見,以無物質障礙的緣故也。

〔三、慧眼〕,慧眼者,謂三乘之人,以所得慧眼,觀一切法皆空,不見有眾生相,及滅一切異相,捨離諸著,不受一切法也。(三乘者,菩薩乘、聲聞乘、緣覺乘也。)

〔四、法眼〕,法眼者,菩薩為度眾生,以清淨法眼遍觀一切諸法,能知能行,因其行如是法,便得證如是道。其亦知一切眾生種種方便門,令修令證也。

〔五、佛眼〕,佛眼者,是說具有前四眼的作用,無不見知。如人見極遠處,佛見則為至近。人見幽暗處,佛見則為顯明。乃至無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不聞,聞見互用,無所思惟,一切皆見也。

﹝以上出自大智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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